2025國外旅行團獎勵方案
活動說明 : 外籍人士人數達12人以上之團體,住宿花蓮2晚補助每人新臺幣2,000元;住宿每增加1晚,每人再多補助新臺幣 1000元;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4000元(住宿4晚)。
申請方式 : 帶團行程安排於「花蓮住宿」+ 前往任一項「指定旅遊項目」(環保標章旅館 / 環保餐廳 / 環境教育場所 / 零碳旅遊 / 註冊淨零APP ,五擇一),並於活動網站登錄,即可申請獎勵金。
獎勵及申請期間:
(一) 出團後於線上申請獎勵。
(二) 出團時間:11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止。最後於花蓮縣之住宿日為114年11月30日、114年12月1日退房)
(三) 受理申請時間: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10日止 (或獎勵經費用罄為止)。
獎勵規定:
(一) 每團規定之最低人數不含隨團人員及工作人員。
(二) 須於花蓮至少住宿 2 晚,住 4 晚為申請上限。
(三) 活動期間住宿結束方得送件,本府將依申請送達順序審核及核撥獎勵金,至獎勵經費用罄為止。
(四) 需於合法旅宿業者住宿。
(五)統一出團後申請。
(六)補助項目為住宿費及餐食費。
獎勵金額( 4 晚為申請上限):
- 住宿 2 晚: 每人最高2,000元
- 住宿 3 晚: 每人最高3,000元
- 住宿 4 晚: 每人最高4,000元
🔴注意事項:
- 統一由台灣旅行社(總公司)提出申請。
- 請款 : 獎勵金發票及切結書正本,請於審查通過後以掛號郵寄至聯創數位科技有限公司( 花蓮縣花蓮市和平路405巷13號 )收,並於信封註明:申請2025花蓮旅行社獎勵計畫。
- 主辦單位保有解釋、調整或終止活動之權利。
- 申請文件資料未齊全者,經本府書面或電話通知後,3日內補正,未於期限內補正者,視同自動放棄,申請文件將不予以退還。
- 本方案申請如有虛報、浮報,將不予獎勵。已獎勵者,應依本府所定期限繳回已領取之全數獎勵金,以上如有涉法律責任者,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- 於審核通過檢附本方案附件:
附件1:獎勵金撥付申請表
附件2:切結書
附件3:旅行社獎勵金發票
活動網案: 點我申請
客服專線: 0930-309-672